丁建刚每周房产评论
1.13日:丁建刚每周房产评论--政府可不可以托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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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政府该不该托市?
二、 托市是否不是等于托价?
新年的第五天,杭州市政府的97次常务会议上决定近日推出包括金融支持、降低房地产交易成本、完善公积金贷款和贴息办法、外地人购房入户等四大政策,促使杭州市的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的发展。
随后公积金按揭最高额度由30万提高到50万,有消息说将在钱江新城及下沙两个区域试行购房入户政策等等。
有人认为这是政府在托市。我不反对托市一说,确实在托市。
但是有两个问题需要澄清:
一、 政府该不该托市?
二、 托市是否不是等于托价?
这次2006房产新政的出台是有背景的。重要背景是2005年11月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再次明确了房地产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请注意,这次特别提出是“重要支柱产业”,这是前所未有的。同时中央确定了今年将扩大消费需求,房地产业由于上下游产业关联度极高,拉动消费需求需要房地产业。
了解了这样的背景,我们就不难理解政度该不该托市。关乎国民经济重要支柱产业的市,为什么不应该托?
对于一些貌似代表广大群众利益的极端激进的观点,应该要理性的分析。
这些观点认为:房价越低越好,最好是200元/平方米,每家分一套房子更好。这样美好的愿望如果能实现,那再好不过,但是世界上即使最发达的国家,也没有能够实现住房的全社会福利化,那只是一种美好的愿望。我们国家的现阶段,只能高速发展。低收入阶层由政府提供保障。
这些观点还认为,房地产业是造成贫富差距加大的原因。其实,房地产仅仅是个人资产的显形形式,贫富差距的帐不能算到房地产业上去。恰恰相反,房地产业在某种意义上却有“劫富济贫”的效果。因为房地产产业的整个链条,收入政府的部分肯定超过一半,这其中包括:土地出让金、开发商的营业税、所得税、个人购房的契税等等。而这些税收都重新用于社会分配或城市建设,从这个意义上说,购房越多对社会贡献越大。因此政府托市是正常的,是理所当然的。
第二,托市并不等于托价。很多人认为似乎托市就是托开发商的价。我认为,供远小于求的情况下,可能会出现这种情况。在目前供求比较正常的情况下,开发商是没那么大的胆子的。托市也抬不了价。托市是托市场信心,托正常的市场交易,不致因信心不足连实际需求也压抑或推迟。
政府对市场做一些逆向调节是非常正常和必要的,过热了泼点冷水,过冷了加点火。因此,政府有权利、有业务、有必要,在这个时候托托市。